Thursday, August 16, 2007

「口唱心和」 聖詩分享

本期博客特別為您介紹聖詩本「口唱心和」裏面幾首多年來膾炙人口的聖詩。願我們心裏常湧出美詞來歌頌那愛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最近,我們另外開了「聖詩分享」的博客專欄,若有興趣,請至 http://dkhwang.blogspot.com/ 瀏覽,謝謝。)

252 我心灵真渴慕圣灵来充满我

这首短诗讲到一个人生命的成长 –从渴慕圣灵的充满,到切切恳求主。很多时候基督徒渴慕圣灵充满的经历,可是忘了赐圣灵的主是一切恩赐的源头。新约里十五次讲到圣灵充满的地方,几乎每一次都是说「被」圣灵充满,是被动的。圣经里教导我们要追求爱,追求公义,追求和睦,但是没有要我们追求圣灵充满。是的,我们需要圣灵充满,过一个满有圣灵的生活。但我们怎么能得着呢?第一:都在乎赐恩的主;第二:「切切恳求主」是我们要付的代价。耶稣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91 罪的重担将我捆住 (He Touched Me)

这首诗歌作於1963年,在印第安那州的一场大复兴的聚会之后连夜赶成。整个事情的传奇进过请参阅http://www.elvis.com.au/presley/he_touched_me.shtml。作者Bill Gaither,是美国现代最伟大的福音诗歌作曲家和演唱家(Gaither Trio),1982被选入Gospel Music Association Hall of Fame,2004年被美国作曲家协会ASCAP选为二十世纪 Christian Songwriter of the Century。他的诗歌收录在「口唱心和」里的,另有「自我进入主的国度」(171)和「人生在世如客旅」(24)。猫王Elvis Presley 1971年和The Imperials联手灌录这首歌,收录在He Touched Me的唱片专集发行,畅销一时,次年使Elvis获得Grammy Award。

107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

这首赞美诗是根据诗篇一百五十篇,一字不改,一字不加,一字不漏地谱上中国的调子写成的,多年来在北美的中国教会中极受欢迎,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它不用加油添醋,不想出奇制胜,乃是用神自己的话来赞美他。「不會禱告,讀詩篇;不會做人,讀箴言。」多讀詩篇,另有个益处就是帮助我们赞美神。

81 我心尊主为大

这是另一首经文诗歌,传统上叫作「马利亚的赞美诗」。原文在路加福音一章46、47节:「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 神我的救主为乐。」教会今年的标杆:「尊神为大」也是出于此处。当我们尊主为大的时候,我们里面很自然地涌流出那「说不出来、满有容光的大喜乐」(彼前1:3)。

42 神哪! 求你鉴察我

这也是首经文诗歌,作者大衛王,原文見诗篇139:23、24。「 神阿、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甚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有的時候主把難處加給我們,為著是要「试炼我」,使我們知道自己的意念。人貴自知。「知人者智,知己者明。」神在引導我們走永生的道路之前,先要幫助我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們應該感謝他的鉴察和试炼。這都是與我們有益的。讚美主。

要有愛人的的存心

慈恩至高

有一天下午,亞歷山大大帝發現他年輕的侍從人員因爲疲勞過度在花園的椅子上打起瞌睡來了。亞歷山大為著好奇,很快地偷看了侍從衣袋裏的家信,短柬的内容大致講到母親勉勵兒子忠實服務,必蒙上帝的保守。皇帝深受感動,就拿出一包金幣連同原來的那封信「完璧歸趙」地放囘衣袋裏去,然後返回室内再按鈴呼喚。侍從驚醒匆匆趕來伺候。就在這時候,他也發現衣袋多出來的東西,便惶恐萬分匍匐在地轂愫戰抖,極力辯稱一定有人陰謀陷害,求大王開恩!

亞歷山大笑著說道:「這是你的好運,好運總是乘人熟睡的時候來到的(Good luck always comes to us in the dream)。你可以把那包金幣寄給你的母親,並代我問候老人家好。她真是一位了不起的母親。」

二次大戰初期聖誕節前,小羅斯福(FDR總統的兒子,當時在太平洋戰區服役)到機場要搭機飛囘美國本土。那時候由於為了減少日機空襲造成的損害,客機班次太少,多數人都因購不到機票而與櫃檯服務員爭吵不休,其中有一位軍士爭執尤爲激烈,一再聲稱自己母親病重,必須搭乘當天的班機趕回家去探望。

小羅斯福看到這個情形,立刻請勤務兵出面把機票讓給那位軍士,自己默默地改搭下次班機。事後,他的機師朋友對他說:「那人所說不一定是真的。」小羅斯福囘答說:「慈恩是至高的。軍士之言與其信其無,不如信其有。我雖然是國家的少將,而他卻有母親。」

情深似海

親情深似海。 我們的母親生我育我,恤勞一生,縱盡終身之孝思,亦難報答於萬一。母愛偉大。 母愛也是世界上最為人樂道、稱道的愛。從上面大人物的兩個小故事裏, 我們不難看見從母愛引發的愛 – 在亞歷山大的故事中,是君臣之愛,是帝王將相和凡夫俗子之間的愛; 在小羅斯福的軼事中,是袍澤之愛,是長官和從屬之間的愛。這種引發的愛,這從一種愛導致或產生另外一種的愛, 由外觀之,我們管它叫存心的愛;由内觀之,就是「愛人的的存心」。神是一切愛的源頭, 天下人間所有的愛都導發於祂, 所以我們來思想愛人的的存心這個題目,我們是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作爲大前提。

在乎存心

我們人一切看得見的言語、動作、擧止、行爲都是根據看不見的存心。存心是人的動機,是人的企圖,是一切生命的原動力。孫子兵法曾講到:「攻心爲上,攻城為下。」蘇洵也說:「為將之道,當先治心;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然後可以制利害,可以制敵。」在日常生活的用語中,「存心」和「故意」常常交換使用。中文聖經用「故意」(10次)往往是負面性的,譬如說「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希10:26);譬如說在羅馬書一章二十八節提到:「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在这里Bible in Basic English英文的版本作:And because they had not the mind to keep God in their knowledge。“Had not the mind” 中文直譯就是「沒有心」或「不存心。」這是存心負面的使用。存心正面的使用跟「故意」有關聯的地方,中文聖經则用「定意」(45次)來表達,其中大部分是正面的,譬如說「约沙法便… 『定意』寻求耶和华」(歷代志下20:3)「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以賽亞書53:10)「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9:51)保羅在勉勵腓力比人要竭力追求基督的時候是這麽說的:「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3:15)所以,我們的「存心」,我們的「定意」還是需要常常接受神的指示和聖靈的調整,因爲箴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21: 2)意即我們的存心到底正不正還要靠神的衡量。這種時常靠主,求主監察的心態應當是一個基督徒的基本生活態度和人生哲學,因爲我們太容易自欺了,太容易自以爲是了。信徒跟主耶穌的關係是枝子和葡萄樹的關係、離了祂、我們不但就「不能作甚麼」(約15:5),我們也甚麼都不能作(約5:19)。

存心愛人

讓我們囘頭再看看那兩個「愛的故事」。在亞歷山大,我們看到愛是付出,愛是給與;在小羅斯福,我們看到愛是犧牲,愛是捨棄。他們都沒有理由做出那樣的付出、那樣的犧牲,可是他們因著更高層次的愛,而使他們「不按牌理出牌,」歡歡喜喜地做出「成人之美」的事,這就是叫「存心愛人」: 定意要「倒出生命來使人得幸福;捨棄安寧來使人得舒服。」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祂「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主的死是存心的死,主的愛是存心的愛。我们人類如果可愛,耶穌為我們死還有理有據, 因爲錦上添花本是人之常情,天上想必沒有例外。可是我們是背逆神、頂撞神的,本當受永遠的刑罰。 在這種大前提下耶穌為我們死,祂的付出、祂的犧牲就有超然的意義和永恒的價值。保羅在他最偉大的書信 – 羅馬書 – 裏面最核心的部分,就把這個真理一語道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羅5:7)

為敵人找藉口

中國五千年的历史一再強調從一個人為何死、如何死看出他生命的價值。历世历代中我們看到有爲天賦理念而死的(如伯夷、叔齊兄弟),有爲國家民族而死的(如岳飛、文天祥等輩), 也有「士爲知己而死」的(如專諸、荊軻之流)。 其實西方社會也有同樣的講究, 希臘偉大晢人蘇格拉底之死由他的弟子柏拉圖寫來是最動人心弦的故事: 雅典市政府說他巧言惑衆,貽誤青年,賜他服毒自盡。那夜他慷慨服毒,門徒們忍痛陪著,蘇氏卻從容闡發真理,侃侃而談,神色自若。最後他的名言是:「想起來我還欠某人一隻公鷄沒有還。」 囑咐門人送去,不要忘記,免得辜負別人。 這是他斷氣以前最後的一句話。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我嘗讀耶穌最後一夜在伯大尼樓上和祂門徒的長談 (約翰13 - 17), 深覺這段動人的議論更勝過蘇格拉底臨終之言千百倍。而耶穌在十架七言中的那句話:「上帝啊,寬恕他們, 因爲他們所為出於無知」(林語堂譯)更是看到耶穌的偉大,為常人所不能及。 耶穌所以能夠這樣不但為自己的仇敵禱告,還替他們尋理由、找藉口, 不是他的修養有多好,品格有多高。 「士可殺不可辱,」可是救主是受盡了人間一切的羞辱後才上十字架的。 試問扒光你的尊嚴到體無完膚的地步,看看你的修養還剩下多少?所以, 不是修養程度的高下, 而是生命能力的表現, 至極之愛的流露。猷太人要置耶穌於死地, 難道這位無所不知「與神同等的」不知道嗎?他們用心之險惡,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到一個地步, 甚至連裝聾作啞的彼拉多都 「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可15:10)在公會的審判中,耶稣是因着「褻瀆神」而被定死罪的。但是在巡撫彼拉多(A.D. 26 - 36)面前, 祭司長們却是用「颠覆」(Treason)的罪名告他,(路23:1-14)因為对羅馬政府来講, 只有這樣做才能保證給耶稣一張通向死亡的免費通行證(free pass),小偷和強盜是「不配」上十字架的。他們的處心積慮正像「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為仇敵找藉口,沒有理由找理由, 這就是「愛人的存心。」

「人子來」

在福音書裏面,當耶穌快要去耶路撒冷上十字架前,在很短的時間裏(耶穌在比利亚的服事一共才四個月)他兩次提到「人子來。」起先是在約旦河外,他對門徒講:「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然後在耶利哥撒該的家,他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人子來」 是何等大的一個大題目!當主耶穌提到人子來如何如何,他是在告訴人說他來的目的和使命。套用今天企業界的術語,就是耶穌把他的Mission Statement給我們。抓住這兩節經文,我們對耶穌為何而來,一目了然:他來是為了佈道(路加福音),也是為了服事(馬可福音)。佈道是使不信主的能信主,服事(培靈)是使信主的更加愛主。佈道在先,服事跟進。服事主是教會佈道的目的(Saved to Serve);佈道是教會服事的延伸(Serve to Save)。不管佈道或服事,都是因著愛的原故。不僅如此,雖然在那兩節經文中「愛」這個字沒有出現過,但是呼之欲出,用意非常明顯:因著愛,主才來尋找我們(九十九羊的比喻);因著愛,主才來服事我們(耶穌為門徒洗腳)。在尋找、服事的下一步,我們才看到拯救和捨命。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愛在先,捨命在後」的基本原則。今天最有效的傳道,是言傳加上身傳。言傳身教,使「話」成肉身,福音立體化。有很多人「聼」了福音多年未信,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福音,才接受主。這個能使他「看到」是聖靈的工作,也是我們生活的見證,好叫基督的愛「活畫在人的眼前。」(加3:1)因此,我們在尋求服事主更有效的途徑之時,我們在傳講「主的捨命」之際,應當求主常給我們「主捨命的大愛」,讓他那種愛的目的成爲我們的目的,更讓他那種愛的存心成爲我們的存心。前者是客觀事實的了解;後者是主觀經歷的實踐。我們難道能不愛人而救人?我們難道能不愛靈魂而救靈魂?這是個基本的問題。

一個愛的故事

一般人對「愛」的了解,以爲她純粹是屬於感性的,非屬理性,既然如此,就不須要用意志。不錯,愛有一大半是感情, 神也要我們用我們的感情來愛祂、來彼此相愛。可是,感情不等於「感情用事」。感情和感情用事的不同,就好像「狗」和「熱狗」的不同一樣,它們完全是兩碼事。如果愛裏沒有意志的成份,我們的愛容易被「表面的喜好」和「短暫的取捨」左右,而因此失去那種「當仁不讓」、「該作甚麽就作甚麽」的大愛。下面是一個發生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真實故事(注):

紐約市地鐵總站(Grand Central Station)訊問台上的大鈡指著六點差六分,一個年輕高大的軍官快步地從月臺的另一頭走過來。 當他擡頭看了時間以後,稍爲鬆了一口氣,可是他還是很難壓抑心中的激動和興奮, 因爲再過六分鐘, 他就要與那位在過去十三個月在他心目中佔據了非常特別地位的一個女人見面。雖然伯藍福中尉(Lieutenant Blandford)從來沒有見過她的面,然而經由書信往返, 她的話卻深深的打動他的心, 使他在槍林彈雨的戰地不避艱險地繼續支撐下去。 他特別記得有一次他的飛機被一群零式戰鬥機圍困,他和敵機近到一個地步他可以很清楚地看見日本駕駛員猙獰的面孔…

在有一次通信裏,伯藍福向她很坦誠地表白他内心的缺乏安全感。就在那次激烈的空戰前,她的信翩然而至:「哦!我了解你的懼怕… 懼怕的心,所有的勇敢的人都會有的。 難道說大衛王就沒有恐懼麽?他有的。 所以他才寫了詩篇二十三篇。 下次你如果面臨恐懼、失去信心,我要你聼我為你唸:『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不是嗎?在那場戰役當中, 他好像聼到她假想中朗誦的詩篇是那麽樣的清晰,使他再度化險爲夷。 現在,他即將聼到她本人的聲音了。六點差四分。他的心跳隨著距離約會時間的縮短,而加快起來了。

地鐵總站大廳的圓頂下,下班時間的人潮洶湧、紅男綠女、穿流不息,使他更加緊張。這時,有一個女孩子朝著他走過來。 伯藍福中尉聚精會神地看著她, 她衣領上確實別著一朵紅色小花, 可是那不是他們信上所約定的紅玫瑰, 何況她太年輕, 看起來只有十七八歲的模樣。梅娜(Holley Meynell)曾經很坦白地告訴他說她已經三十了,他囘信說: 「我三十二。」 (其實他才29)
既然不是梅娜,他的腦子很快地轉到那本書上去。一年多前,伯藍福剛調到佛羅里達州的基地受訓。 他非常確定是上帝把那本書從成百上千的陸軍圖書館的書中間, 特別挑出來放在他的手中的。 那本書的書名是:世人的捆綁(Of Human Bondage)。書中到處充滿了出自一個女人筆跡的眉批。 伯藍福平素並不喜歡看書的時候在書上寫字, 可是這個人的見解和手筆與衆不同。從字裏行間伯藍福非常驚訝一個女人會對男人有如此深刻的了解, 不覺為之傾動。她的名字就在封裏:Holley Meynell。以後的幾天中,伯藍福找到一本紐約市的電話號碼簿, 找出梅娜的地址,然後寫了信,她也囘覆,第二天,他就被調到前綫。他們之間的魚雁往返,從此以後就沒有斷過… 這十三個月裏,梅娜是一個忠實的筆友,甚至當伯藍福的信沒有及時寄到時, 她還是照常地寫。現在,他很明確的知道他們是墜入愛河了。

可是,他雖然一再要求,Meynell 卻始終不肯答應的是寄給他自己的像片。 為這件事,他有一度很不釋懷。她的解釋是:「如果你希望很真實又很誠實地想要來暸解我,我的長相並不重要。假如說我很漂亮,那麽我會對你因著我的外貌喜歡我而感到厭惡; 假如說我長得不過如此(我想你須要多一點有這方面的心理凖備),那麽我會以爲你跟我通信是為了滿足一個戰士孤單的心情。不,我不會寄給你我的照片。當我們在紐約見面,你看到了我以後,到那時要分、要離你再作決定,我們雙方都可以終止這個關係。」

六點差一分了,伯藍福變得非常緊張起來。突然,他的心跳加速到一個地步比他駕駛的飛機還快。一個年輕的女人朝他而來。他長的婷婷玉立,卷卷的金髮很宜然地披在小巧的耳朵後面,她藍色的眼睛簡直比花朵還美, 她淡紅色的臉頰和嘴唇比小鳥還巧, 穿著一襲綠色的洋裝,她整個人就好像春的降臨。 伯藍福情不自禁地往前衝了半步, 完全忘了注意她的衣領上沒有配戴花,或任何東西。 當伯藍福和她打了一個正對的照面時, 她閃開了半步,繼續往前走,同時輕輕地丟了一句話:「戰士,請讓開一點兒。」伯藍福愣了半秒鐘,就在這個時候,他看到了Holley Meynell。

她幾乎是站在那年輕女子的正後方。一個年逾不惑的女人,她灰色的頭髮散漫地壓在一頂破舊的帽子下面。 她的身體有點發胖, 微腫的腳下穿著雙平跟的鞋子, 可是在她發皺的、棕色的衣領上別著一朵紅色的玫瑰。

那個穿綠色洋裝的女子已經很快步的離開,不久就消失在人群之中。

伯藍福這時候感覺好像被雷劈了兩半似的。一方面他非常想去「追」那個年輕的女子; 可是另一方面他又對這個一年多來在靈裏真實地幫助了他、 瞭解他内心深處需要的女人, 有這麽多心神嚮往的愛慕, 而她現在就站在自己面前。

這時他開始留意Meynell: 她的臉頰雖然蒼白微腫, 但倒是平易近人; 她灰色的眼睛,雖然缺乏神采,但卻帶著柔和、慈祥的光輝。

Lieutenant Blandford沒有遲疑。 他的手緊握著那本約定好用來認別自己, 封面角落已經有點兒破損的那本小書,Of Human Bondage,心裏默默地想著:「這囘事完全不會跟愛情有關了, 可是它的確是一樁很特殊 (恐怕比起愛情更要希罕)的友情,會使我一生一世都忘不了…」

他挺了挺胸膛,趨前行了個軍禮,然後把書用雙手遞給那個女人,強抑心中非常難控的失望, 對她一字一句的說:「我就是Lieutenant Blandford,妳… 您就是Meynell小姐嘍?非常高興妳願意與我會面。我可以… 我可以請您吃個晚飯麼?」

聼到他這麽說,那女人的臉上馬上閃出會心的微笑,用半容忍的口氣囘答說:「我實在不知道這是甚麽一回事。 那個穿綠色洋裝的女子幾分鐘前懇切地拜托我把這朵玫瑰花別在我的衣襟上,而且她對我說,如果你請我去吃晚飯的話, 我得告訴你,她就在車站外邊那個大的餐館裏等你。 她說,這是一個考驗的事來著。 我自己已經有兩個孩子正在軍中服役, 所以我不在乎幫這個小忙。」


(注) 取材、改寫自“Appointment with Love”by Sulamith Ish-Kishor, as found in A 3rd Serving of Chicken Soup for the Soul by Jack Canfield & Mark Victor Hansen 1996 HCI.

Monday, August 13, 2007

「科學」在「永恆」裏的定位

一、秦始皇的秘密

1974年的春季,當時中國的西北地區在持續的旱季之下,西安市附近西楊村的村民不得不臨渴掘井,豈不知此擧竟挖掘出兩千兩百年以來中國歷史上最驚人的秘密–秦始皇的兵馬俑。八千個造型、表情各異的陶兵陶馬,佈陣待立,面向東方,隨時準備出擊來犯之敵,以保衛距其1.5公里外的秦始皇的陵寢。 關於秦始皇陵墓,《史记、秦始皇本记》中有詳細記載其興建的過程。這工程計劃動用了70萬工匠,歷時三十八年, 到秦始皇死後一年才完成。那年底,二世皇帝胡亥殺掉所有修陵的工匠滅口毀跡,從此秦始皇陵墓成爲軼事,無人知曉内中的奧密,直到兵馬俑重見天日,世人才略窺端倪。

「六王畢、四海一」當年秦統一天下的時候,秦王政自以爲德兼三皇,功過五帝,所以更號曰「皇帝」,又自定尊號為「始皇帝」,以爲世襲制度可以讓他傳位給二世三世以至萬世。但事與願違,秦朝凡三君,歷十五年而亡。史書上記載秦始皇性殘忍,又迷信神仙,並「惡言死」。他一方面派方士徐福率童男童女至東海求長生不老之葯,一方面又大興土木修築自己的墳墓為死後打算,準備萬年長生在冥界裏發號施令。 這,就是秦始皇「永恒」的秘密。

二、宇宙的對稱及永恒

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園序』裏曾說:「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天地是空間,光陰是時間。我們所處的宇宙,大千世界包羅萬有,基本上不出「空間」與「時間」兩個範疇,而宇宙本身就是存在於空間加上時間的四维时空世界裏。空間有形,時間無形;空間是實際的,時間抽象的;空間包括人、事、物;時間涵蓋過去、現在、將來。空間會因著時間而改變;時間因著空間而定位。空間被時間改變是「創造」(神六天創造世界);時間被空間定位是「历史」(自從造天地以來、神「不斷」地藉著所造之物、使人可以認識祂)。從神學的角度方面來看,這個認識是經由「啓示」得來的。神在「空间」座标的啓示就是創造,神在「时间」座标上的啓示是歷史。神是自有永有的神,唯有祂不受時空的限制,因爲祂不僅創造宇宙,祂也掌管宇宙(「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希一章3節),既是掌管,所以上帝也是歷史的主宰。在時空的對稱之間,祂是永恒的主。真正「永恒」的定義是一件事的性質不因時間和空間而改變,而神的永能和神性正是如此,在祂沒有轉動的影兒,只是我們人對永恒的觀念常常局限於時間方面的。

宇稱守恆

如果從物理学的角度方面來看,所有十九世紀發展的動量和能量守恒律(Laws of Conservation ),都是建築在「空間」與「時間」的對稱這個基礎上,因爲在一個物理系統裏,動量和能量所以物理作用前後能保持不變(守恒),是因爲物理作用不會因爲作用的時間和地點改變而改變。到了二十世紀人類發现量子力學後,物理對稱性定律(Symmetry Laws of Physics )更被物理界所重视,因爲用來作爲測定原子或分子結構的「量子數」就是從對稱這個觀念得來的。此外,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也對空间的均匀性(动量守恒)和时间的均匀性(能量守恒)的古典观念做了某些層面的总结。到了二十年代中期,物理學界逐漸發展出一种新的守恆定律,這就是所謂的「宇稱守恆」(Parity Conservation)。

「宇稱守恆」基本上來講就是物理作用或現象在空間的對稱(例如鏡像)下是完全不變的。雖然在量子力學裏面所討論的是更爲深奧的整個空間置換對稱,但最淺顯的例子用來解釋宇稱守恆律是這樣的:雖然一個鬧鐘在實體中是順時針方向旋轉,而在鏡像中是逆時針旋轉,但是它們的快慢不變,所報的時間是相同的;如果這面鏡子能夠反演(不是反射)聲音,雖然兩個鬧鐘的音律和音調不同,但是它們的目的卻不變 – 都是,譬如說,叫人該起床上班了。這種物理作用是左右對稱的関念在當時能解釋一般的物理現象,所以無人置疑。

所有的科學,雖然起初是為解釋日常的經驗而產生,經過觀察、推理與歸納然後導出一套套的定律,這些定律之間也必須相對印證,但是隨著時間的演進,科學探討的範疇漸漸超出我們的日常經驗,觀察和推理的方式也須要從直接(如前述鏡像鬧鐘的例子)進入用间接的工具作更深層次的探究,在物理學方面,這工具就是「數學。」我們都知道牛頓發現「萬有引力」的原理,但早在這以前二十年,牛頓已經先着手發展微積分的觀念。如果沒有微積分,我們敢說萬有引力只是個理念,有了微積分,整個力學統一體系的建立才得以完成。用數學作工具,物理學家才能夠進一步用之預測更多的物理現象。雖然一切的預測性和普遍化都需要實驗的證明,而不只是公式的演算而已,但所有科學研究的基本突破,從十七世紀牛頓開創的古典力學,到二十世紀初量子力學大師德國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 1901 - 1976)所提出的「測不凖原理」(principle of uncertainty),都是由數學作先導。

宇稱不守恆

前清華大學(台灣)校長沈君山教授曾說:「科學的特徵是徵而後信。」科學是實證之學。在科學的領域裏,特別是科學最根本的物理學,一切的進展往往是由理論和實驗交互引證得以前進,而實驗最重要的一環在於如何改變和掌握不同的「客觀環境」來驗証科學定律的一致性。隨著客觀環境的改變,有些以前视為金科玉律的學説就有重新商榷的必要,而宇稱守恆就是個典型的例子。長話短説,物理学追尋物質最基本的結構從古希臘時代開始(原子的概念)到發現原子核(1911),基本粒子(1932),到高能量粒子(1942)。因著這些觀察工具和技能的進展(粒子加速器),科學家開始注意到在某些不同的客觀環境之下,宇稱守恆的基石並不是那麽踏實,有重新考慮的必要,這就開始了的「宇稱不守恆」的科學革命,而楊振寧和李政道就因爲1956年從數學上首先証明在弱作用中(貝他衰變)宇稱是不守恆的,次年共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後來,其他的學者繼續研究,發現在弱作用(Weak Interaction)中除了宇稱不守恆(左右不對稱)以外,還有其它的不守恆現象,而且都得到實驗的證明。

上帝是“左撇子”吗?

因著「宇稱不守恆」,一直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定律被推翻了,所以有人大膽的宣告:上帝「是个软弱的左撇子,宇宙間沒有永恒的真理。」對於這樣“強作用”的話,我們不得不用紐約洋基棒球隊的Yogi Berra的名言來擋一擋:「球賽還沒有完的時候,最好甭說完了。(The game isn’t over until it’s over.)」首先,讓我們來聼聼這位宇稱不守恆先驅者的話:「為什么在弱作用下,電荷共軛、宇稱和時間反演都不守恆?這是目前還完全不能了解的問題。我認爲這個問題恐怕不是十年、二十年之内可以解決的。」(『楊振寧文集』,華東師大,1998年)

設想我們人夜晚在野外露營的時候生營火。開始的時候火剛起來,火光所照的範圍很小,慢慢營火開始旺盛起來的時候,火光所照的範圍也越來越大 — 那是如果我們的着眼點是在光圈以内。但如果我們的着眼點是在光圈以外,我們不得不承認:隨著火光的増強,光圈外的黑暗也隨之擴充。任何科學的發展,總是導致更多知識領域的開展。今天的發掘,是明天開竅。我們愈多明白宇宙的現象,我們愈多看到自己(知識)的極限。所有我們在物質世界奉爲圭臬、以爲是俟諸百世皆凖的科學定律,都在一定的客觀條件下才成立,若出了客觀條件的範疇,就不一定成立。科學對自然界的認識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當這個認識的範疇擴大到了定律不能解釋物理現象的時候,它也必需修正,這倒是絕對的。當吳健雄教授在1957年一月用實驗證明在貝他衰變中宇稱確實不守恆以後,雖然很多學者還是表示難以置信,但哈佛大學的理論物理學教授,自己也後來是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的施溫格教授(J. Schwinger,1918-1994)說了句中肯的話:「我們要服膺自然。」

三、科學和永恒

科學基本上是對自然觀察的學問。自然,是客觀存在的,把我們觀察的結果,加以整理,然後有條理的敍述出來,這就是科學。這「整理過程」的要訣不外乎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整理過程的結論卻是試圖把實體的現象用抽象概念(數學)來表達,使其普遍化,而這抽象概念的内容就是定律。既然科學是「徵而後信」,所以一方面科學家能夠容忍懷疑,可是另一方面卻對已經實證的定律,與其說只是尊重,不如說要有牢不可破的信念,直等到定律已經不再適用為至。
從某种層面來看,這種追求智識的精神是對永恒的肯定,只是科學是追求相對的永恒,所以他們對永恒的認知也是相對的,因爲整個科學的體系是一個演進的體系。從某些方面來看,科學家的研究心態與攀石專家(Rock Climber)的心態有異曲同工之妙:他們一方面要「守綱」,一方面得「知變」。在攀登真理的高峰過程中,一方面要對腳下所踩的石頭有絕對的信念,一方面也必須對它有最壞的打算:這塊墊腳石不見得會是最終通向頂峰路徑上的石頭之一。

四、科學家面對永恒

在守綱知變的歷程中,能夠「既破且立」的,像牛頓、海森堡、愛因斯坦等輩,實在屈指可數,因爲常人往往是當局者迷,但是他們雖然人在山上踩著一塊塊的石頭往上爬,像你我一樣,卻能夠越過面前的石頭(枝節、表面上的困惑及矛盾),清楚看到通往山頂(終極真理)的那條途徑,然後指點迷津教大家一起往那方向走。如果說我們都在尋求永恒的話,這些大師級人物的真知灼見可能要比一般人來得接近永恒,至少他們鋪下的基石、指出的路途要比凡夫俗子更正確、更合乎真理。然而,這些大師他們本身不是永恒,也不代表永恒。哲人終有其萎,在他們有生之年,他們不但會有迷茫的時刻,他們的中間也可能會有甚至在自己領域裏「英雄老去」的悲哀。譬如,貝多芬最後十多年因耳聾影響而創作力顯著減退;施溫格1972年從哈佛到UCLA之後的二十年因致力教學,以致未能在量子力學方面有更大的貢獻;愛因斯坦最後三十年堅持統一場論,不相信量子力學説,追求不可能的完全,以致未能完成他最終極的理想。

但是,大體來講,科學家對永恒的探索,對象雖屬相對,卻不是沒有意義的,因爲這樣相對短暫的求真和求實,反演(鏡像)出絕對永恒的存在。聖經上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林前13:12)人在短暫的生命中追求永恒,附和宇宙時空對稱的規範,這是上帝的律。如果我們虛心領受神的啓示,照著祂的律去推演,一定可以由果朔因,找到那絕對的永恒。科學不能夠證明有神,研究科學也不能幫助我們找到神(雖然許多科學家,也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但是對真理認真的態度、實事求是的精神,雖然不是充分,卻是通往絕對永恒必要的條件。

秦始皇怕鬼(死)可是不肯信神。今天在這撲朔迷離的世界,捕風捉影的時代,你我對永恒的態度難道也像秦始皇一樣的模崚兩可麽?

Apples of Gold in Settings of Silver 在銀網子裏的金蘋果



A word aptly spoken is like apples of gold in settings of silver - Proverbs 25:11 (NIV)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 - 箴言 第二十五章十一節


I believe in Christianity as I believe that the Sun has risen, not only because I see it, but because by it I see everything else.

- C. S. Lewis, the Weight of Glory

我相信基督,如同我對旭日東升的確定。尤有甚者 ,不只我看到太陽,而且藉著它我得以洞悉世上的萬事萬物。

- 路益師 《榮耀的重量》


Faith is to believe what you do not see; the reward of this faith is to see what you believe.

- Augustine of Hippo

信心,是相信你所看不見的;這信心的賞賜,卻是看見你所相信的。

-奧古斯丁


Preach the Gospel at all times ... if necessary, use words.

- Francis of Assisi

傳福音,應當首重身教,次選言傳。

- 法蘭西斯


"The world has yet to see what God will do with and for and through and in and by the man who is fully consecrated to Him."

世人還未曾看見當一個人完全奉獻給 神以後, 神會如何在他裏面,為著他、經由他、藉著他、使用他,所成就的工作。

當一個人完全奉獻給 神以後, 神在他裏面為著他、經由他、藉著他、使用他所能成就的工作,會使世人嘆爲觀止。

– These words were spoken to Dwight Lyman Moody by Mr. Henry Varley, the well known evangelist, as they sat together on a seat in a public park in Dublin which set Moody hungering and thirsting after a deeper Christian experience and which marked a new era in his life. It was in the Year of Our Lord 1867 when Moody was thirty years old.

作一個認識神的人

韓愈的《師說》裏開宗明義講到:「人非生而知之者。」追求世上學問如此,更何況認識神?因此要談談「作一個認識神的人」首先須要從「甚麽是認識神」來解讀認識神的必要;進而要從「為何要認識神」這個角度來分析認識神與信徒屬靈成長以及服事果效的關聯;然後要以「如何能認識神」作結論來探討認識神的途徑;最後盼望用神僕人摩西的見證幫助讀者理解上帝最終的目的,是要我們不僅作一個認識神的人,而且是被神所認識的。所以這篇信息的要點是:

1. 甚麽是「認識神」(What)
2. 為何要「認識神」(Why)
3. 如何能「認識神」(How)
4. 從作一個認識神的人到一個被神所認識的(Goal)

一、甚麽是「認識神」

在約翰福音剛開始的時候,主耶穌在一次對話裏,幫助了一個「今生」有地位的人明白「永生」的意義。祂對尼哥底母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那天晚上耶穌並沒有直截了當的解釋甚麽叫作「永生」,可是到了約翰福音快結束的時候,也就是耶穌最後跟門徒在一起的那天晚上,他不得不把永生的意義很清楚地告訴他們。在祂與父神的禱告中,祂說:「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可見從聖經的角度來看,認識神不僅局限於知識層面的了解,更包括生命經歷的體騐,不只是今生今世,甚至和永遠的生命都有直接的關聯。
既然「認識神」是一種經驗的知識,所以當我們來思想甚麽是「認識神」的時候,我們非得雙管齊下從「知識的來源」以及「經驗的方式」着手。

認識神來自神的啓示

第一,知識的來源。關於屬靈的事,認識來自啓示,曉得來自曉諭。保羅在雅典城外亞略巴古的演講中指出當時社会的病態,他說:「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就是雅典人)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徒17:23)後來在以弗所冩哥林多前書的時候,保羅告訴那些以「智慧掛帥」的信徒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1:18-25)這就是最近幾年來範學德所提倡的以軟弱入手引起共鳴的「軟弱神學」,值得我們好好思想 。

施洗約翰是如何認識基督的呢?他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2-34)希伯來書的作者甚至說:「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來八:11)所以認識來自啓示,聖靈的啓示,不是憑著人的智慧,也不是靠著人的教導,因爲聖經上明擺著指出:世人憑自己的智慧,原本是不認識神的。(林前1:21)那麽,甚麽是「啓示」呢?如果要解读一项發明 (Invention), 你可以用猜测或揣摩的方式来推敲, 或者可以直接问那發明的人 (Inventor), 讓發明者自己来吿诉你。这就是啓示 (Revelation)。上帝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祂就是那位發明者。祂從亙古以來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又在這末代藉祂兒子耶穌基督曉諭我們。(希1:1-2)因爲耶穌是神,所以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神的啓示。神的啓示不在基督以外,不論我們背景如何,基督總為神的智慧。因此保羅不但自勉也勉勵信徒要以「真知道祂」(弗1:17)作爲我們人生的標竿指南。

認識神來自認識自己

第二,經驗的方式:耶穌在上十字架前經過撒瑪利亞而那裡的人不接待他。他的門徒中間有兩個相當惱火,就問耶穌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嗎﹖」耶穌立刻責備那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道德經的盡己篇裏面說:「知人者智,知己者明。勝人者力。勝己者強。」人最大的可悲之處在於沒有自知之明,所以我們常說:「人貴自知。」自知就是認識自己的本相。彼得如果認識自己的本相,他就不會在逾越節的晚餐上對主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然後幾個小時候一口氣接連三次不認主。耶穌對門徒的要求首先是「捨己」,其次是「背十字架」最後,才能談如何「跟從祂。」(這一段的講論共觀福音都有記載,但我個人特別喜歡路加的敍述,因爲那裏多了「天天」兩個字是馬太和馬可所沒有的,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這非要主特別的恩典,不然我們是走不上去的。)認識自己,這包括認識自己的無知,認識自己的無能,認識自己的無力,人在這樣的一個基礎上才能認識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人的盡頭才是神的開頭,這是萬古長青的定律,放之四海皆準,俟諸百世而不惑。有一次曹操對劉備說:天下英雄就是你和我。很多時候,我們會對我們裏面的「老我」也同樣的惺惺作態。豈不知,只要我們對「天然的生命」還有一綫希望,我們還不能完全的認識上帝;只要我們對「人間的天堂」還有一分盼望,我們也不會謙卑的接受上帝。遠志明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他在六四之後流亡海外,本來以爲可以藉著民運的助力在異地施展他的報負和理想。可是他所見到和遭遇到的卻是勾心鬥角,權力傾扎,那充滿希望的歲月漸行漸遠不復返,這時候他才開始思想日光之上的事。所以範學德說的好:「遠志明信主是從認識人開始的。」

二、為何要「認識神」

為什麽要認識神?我們除了從神本身的屬性(Attributes)來看以外,還須要從我們為神作工的需要這個角度來思想。前者是「本質」的原因,後者是「應用」的原因。

為著上帝的屬性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裏面說:「我們現在寫給你們的話,並不外乎你們所念的,所認識的,我也盼望你們到底還是要認識」到底是認識什麽呢?接下來他說:「在他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1:19-20)到了第二章,他對哥林多人作見證說:「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后2:14)第一章論到神的屬性,第二章講到神工作的需要。為什麽我們要認識神呢?保羅首先讓我們看見「神是」。因爲神是光,神是愛,神是善,神是道路,神是真理,神是生命,所以我們要認識祂。神不但創造了我們,祂也救贖了我們,所以我們要認識祂。那有兒女不認識自己的父母,兒子不認得自己的老子?所以使徒保羅在這裡鐡口直斷地作結論説:「在他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這就是我們前面所分享的那句話:「神的啓示不在基督以外」的聖經根據。保羅多年以後在羅馬的監獄裏寫信給腓力比的聖徒的時候,囘首前塵這樣說道:「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然後他接下來講:「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在這裡,我們特別看到保羅為什麽要認識基督,他要認識基督不是想要得到一些好處,反而是要為主受苦,甚至為主死也在所不辭。這是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

為著工作的需要

保羅曾經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林前9:23)人不只須要聼見福音,更須要看見福音,闻到福音。保羅作工那麽有果效就是因爲神藉著他在各處作工的時候常常「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這叫作「福音立體化」而這立體式的福音是從認識基督而來的。提起傳福音,我們不得不提一些關於禱告的事,因爲禱告不但是領人歸主最基本的工作,而且禱告好像一塊試金石,可以用來試驗我們對神的認識以及我們在神面前的屬靈光景如何。禱告最大的攔阻乃是罪。我們的罪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的結果:在客觀方面,罪攔阻了神的答應;而在主觀方面,罪破壞了人的良心。

首先,客觀的事實:客觀的事實是發自神的。以賽亞書五十九章一至二節是這麽說的:「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而詩篇六十六篇裏面說:「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神不聼我們的禱告,祂還能應允我們的祈求麽?是的,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但困難在於我們。

其次,主觀的經驗:主觀的經驗是來自人的。人一犯罪而不肯認罪,不論他參加多少聚會,讀多少聖經,他的良心一定是軟弱的。這件事情,初信的朋友需要特別留意。保羅有一次勉勵他年輕的同工提摩太要「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一章19節)從這一節經文我們看到一幅描寫良心和信心關係的圖畫。良心和信心的關係,就好像船和船上所載的貨物。保羅的意思是説:「船舊一點沒有關係,船小一點問題也不大,就怕船破。」照樣,良心也不能破。船沉貨不保。良心有漏洞是罪造成的。良心一有漏洞,信心的流失是遲早的問題。如果良心無虧,信心就容易剛強,如果信心剛強,我們的禱告就有果效。

主耶穌在登山寳訓裏面兩次講到同一句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8)一個真理在同一篇信息裏重復出現,而且是上下文接連的,這在聖經裏是非常稀有的現象,可見它的重要性。耶穌說「尋找,就尋見,」我們不可能尋找了,卻尋不見;耶穌說「叩門,就給你們開門,」我們不可能叩了門,祂卻不肯開門;耶穌說「祈求,就給你們,」我們不可能求了卻得不着。信道是從聼道來的,聼道是從神的話來的。所以,我們的信心是根據於我們對神(神話語)的認識。我們對神的認識越多,我們的信心就越大;我們對神的認識越少,我們的信心就越小;不認識神,我們就不可能有信心。

從前中國内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為主做了那麽大的工作,可是他常常說:「一切大小的事工都必須從單純信心的禱告開始。」在這風雨倉皇、世道滄桑的今天,旴衡世局,有許多事工等待著我們來委身,有很多使命等待著我們去完成。可是面對目前教會的需要,不論是聘牧或是建堂,讓我們像戴德生一樣,從我們禱告的膝蓋開始,先學習作一個對神滿有信心的人,而這信心是從認識神而來的。

三、如何能「認識神」

現在我們來到這篇信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段:如何能認識神。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真理是關乎是非、對錯的事,是該不該做的決定;生命是關乎明白是非,知道對錯以後是不是有意願去做,是要不要做的決定;道路是關乎知道該做、要做以後該如何去做,是作法的問題。對任何屬靈事物的探討我們若從道路、真理、生命這三方面着手相信不會離題太遠,這也是這篇信息架構的發軔點:甚麽是「認識神」(真理);為何要「認識神」(生命);如何能「認識神」(道路)。

約翰的教導

新約的作者裏面,最多產的作家,不容置疑的是使徒保羅;其次,就是使徒約翰。根據聖經學者的研判和早期教父的見證,在他所寫的五卷書信裏,約翰福音成書最早,約在主后85年,啓示錄成書最晚,約在主后95年,在85到95年的十年之間他寫了約翰一書、二書和三書。對第一世紀的信徒來講,這十年真可謂是教會的十年動亂因爲其間教會中出現了最早也是最厲害的異端邪説 — 諾斯底主義(Gnostism) — 而問題的癥結就是在於對基督的認識上。所以,老約翰不斷的在書信裏提到認識的重要性。

約翰一書(十次):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2:3)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2:4)父老阿,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父老阿,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2:13-14)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3:6)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4:7-8)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5:20)
在這裡,約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認識神的途徑在於:

1. 遵守神的誡命(2:3-4)
2. 住在主裏面(3:6)
3. 有愛心(4:7-8)
4. 求神賜給我們智慧(5:20)

其實第一和第三條是一体的兩面,因爲約翰在五章三節告訴我們:「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而第二和第四條又是相輔而行的,因爲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果把合併後的這兩條途徑放在一起看,我們明白神給我們的旨意不外乎:

1. 我們在主裏面的光景要對 – 住在基督裏面有智慧。
2. 我們在人面前的見證要好 – 站在世人面前有見證。

前者是為著人到神面前去;後者是為著神到人面前去。 光是在象牙塔裏面閉門造車是不會認識神的,我們必須向前、向上、向外、向善不斷地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像摩西對主說:「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出33:13)

團體的追求

我們在如何認識神這件事上,除了個人追求以外,同時不可忽略的是團體的追求。保羅再以弗所書裏說:「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我們很感謝主下禮拜天有十幾位弟兄姐妹要在教會接受洗禮。受洗的真理也是有個人和團體兩方面 — 個人的一面是受洗歸主,團體的一面是受洗加入教會,聖經根據是林前十二章13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很可惜的是後者的真理在許多甚至信仰算是純正的教會裏,不是被小化,就是被淡化,或窄化了。

四、作一個被神認識的人

經上記著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后2:19)我們追求認識神的終極目的就是要神也認識我們。「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可1:34)從這件事實來看,認識神並不困難,因爲鬼也能認識他。(魔鬼甚至也信神,只是顫驚懼怕的信而已。)從神永遠的角度來看,他是無所不知的。主耶穌不是說過麽?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約10:14)可是為何在十個童女的比喻裏我們聼到主說:「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太25:11-12)我想,其中的答案在提多書一章十六節:「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多1:16)所以,雖然我們以爲自己是認識神,但神居然會不認我們,講起來好像挺消極的,但神的話不只一次的提到這個可能性,我們就應當不但自己警醒,也當彼此提醒。(另外一處在馬太七章:「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接下來主耶穌說:「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

摩西的見證

最後讓我們來看摩西。摩西年輕的時候聖經上說:他「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然而他血氣方剛,沒有自知之明,並不認識神。這是他前四十年,生長在埃及的王宮裏,過著一個「我能」的日子;後來他因犯罪逃到米甸,在那大而可畏的曠野裏牧羊四十年,一萬四千六百天,在那裏他才醒悟到「我不能」所以當主耶和華向他顯現要他囘到埃及去把以色列人領出來的時候,他恐懼顫驚的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又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這個時候,神才能使用他,用神蹟奇事隨著他,所以摩西從八十歲開始在以後的四十年當中(也是他人生的最後四十年)開始認識神,過一個「我不能」但是「神能」的生活。對於今天想要認識神的人,摩西這種學習先「放下自己」然後才能「獻上自己」的經歷也是每一個人必經之路。屬靈是沒有捷徑的,尤其是在認識神的這件事上。

在摩西的一生中最可貴的是主耶和華不只一次的對他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出埃及記三十三章裏說:「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33:11)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不只是認識神而且是被神所認識的人。中國人說蓋棺論定,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聖經如何給摩西在歷史上定位。申命記最後一章(34章)說:「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為摩西哀哭了三十日,為摩西居喪哀哭的日子就滿了。嫩的兒子約書亞;因為摩西曾按手在他頭上,就被智慧的靈充滿,以色列人便聽從他,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行了。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申34:7- 12)

弟兄姐妹們,你願意來作一個認識神的人麽?舊約的先知何西阿勉勵我們說:「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何6:3)這是從人的角度來看。從神的角度呢?他說耶和華「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何6:6)詩人大衛說:「耶和華阿、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詩9:10)箴言上也告訴我們:「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願主保守我們,像摩西一樣「在祂眼前蒙恩」作一個敬畏神,認識神,也被神所認識的人。

新約聖經裏講到的「兒子的名分」(羅8:23;9:4;加4:5;弗1:5)或「兒子的心」(羅8:15)在英文裏都是用領養(adoption)的字眼。每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原來都是「化外人」,「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1:5)可是感謝神,「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歌羅西1:13)加拉太書三章七節也說到:「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有一對夫婦已過了「知天命」的年紀,家纏萬貫但總以膝下猶虛為憾,而美國國内外許多領養機構都以父母50歲為上限而拒絕他們的申請。後來他們到中國的一個孤兒院領養了一個被遺棄的小女孩帶囘康州撫養。現在這個女孩子已經六歲了,在這個新的家庭裏,她愛她的父母,她父母也視其為掌上明珠。雖然她的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從巴黎來的法國人,但這個中國女孩以後為了報答山高海深的慈恩親情,一定會以認識她父母為終身志願。我們作主兒女的,難道不也應當如此?

一個「改變體質」的禱告

每一個基督徒的「改變體質」都是從「内心」的改變開始。求神使我們「心意」不斷地更新而變化,進而使我們的「生命」不斷地成長又成熟。

主啊!求袮除去我的石心,硬心,貪心,灰心,傷心,憂心,偏心,昏迷的心,以及那「不信的惡心」。
賜給我一顆「憐憫」的心(弗4:32),使我看見靈魂的失喪,百姓流離失所的痛苦。
賜給我一顆「誠實」的心(王上15:14),使我無論作甚麼、都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
賜給我一顆「清潔」的心(提前1:5),使我裏面有正直的靈,得以手潔心清地來事奉袮。
賜給我一顆「聖潔」的心(帖前3:13),使我恨惡罪,脫離卑賤的事,作貴重的器皿。
賜給我一顆「喜樂」的心(箴17:22),使我靠耶和華得到從上頭來的喜樂,成爲每天生活的力量。
賜給我一顆「剛強」的心(提後1:7),使我抵擋魔鬼,站立得穩,並且在袮的恩典上剛強起來。
賜給我一顆「仁愛」的心(提後1:7),使我有愛人的存心,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賜給我一顆「謹守」的心(提後1:7),使我常常儆醒禱告,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賜給我一顆「謙讓」的心(腓4:5),使我以謙卑束腰,看別人比自己強,讓別人走在自己前面。
賜給我一顆「火熱」的心(羅12:11),使我心裏極其火熱.常常服事主。
賜給我一顆「順服」的心(羅6:17),使我順服基督,順服權柄,順從聖靈的引導。
賜給我一顆「廣大」的心(王上4:29),使我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像基督接納了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賜給我一顆「敬畏」的心(希11:7),使我時時心裏尊主基督為聖,度我在世寄居的日子。
賜給我一顆「合一」的心(結11:19),使我記得自己眼中的梁木,追求與眾人和睦,彼此建立德行。
賜給我一顆「刻苦」的心(彼前4;1),使我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在袮榮耀顯現的時候、可以歡喜快樂。
賜給我一顆「溫柔」的心(西3:12),使我能夠以和平,寬容,挽回我的弟兄,勸戒那抵擋的人。
賜給我一顆「恩慈」的心(西3:12),使我被人辜負的時候心不生怨,反而為他們的軟弱找理由、找藉口。
賜給我一顆「甘願」的心(林後8:12),使我天天獻上甘心祭,願意以血淚作爲冠冕的代價。
賜給我一顆「正直」的心(代上29:17),使我持守純正,不從惡人計謀、因爲你察驗人心、喜悅正直。
賜給我一顆「渴慕」的心(詩107:9),使我作一個愛慕袮顯現的人,過一個「在地如天」的生活。

渴慕,渴慕,更多渴慕袮,
愛袮,愛袮,更加愛慕袮,
讓我活著就是袮(腓1:21),使我得著袮的心(腓2:5)。
奉主耶穌基督可愛的名禱告,阿們!

「最大的誡命」和「最大的使命」

讀經: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4-40;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

所有誡命中

受難節的前三天,耶穌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行走。有一個法利賽人來見耶穌,為的是要試探耶穌。他是一位法律的專家(中文聖經作「律法師」,事實上NIV的英文翻譯An Expert in the Law是更恰當),他問耶穌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兩千年後的今天,我們知道了問題的答案然後來看這個問題,覺得它好像並不太難,因爲照英文NIV的翻譯,他是這樣問耶穌的:「夫子、那一条诫命在律法上的是最大的呢?」(Teacher, which is the greatest commandment in the Law? )既然是大寫的律法,我們就馬上聯想到摩西的律法,而摩西的律法岂不是以十誡為代表麽?所以,耶穌至少有十分之一答對的機會,何況如果講十誡,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神」肯定是最大的。這是很自然的邏輯推理。然而事實上不是這樣。如果我們用四福音合參的方式來解讀,我們應當用馬可十二章作爲參考。在那裏(28節),文士“Teacher of the law”(NIV)的問題是這樣問的:「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NIV翻得更貼切: Of all the commandments, which is the most important? 這也就是說在所有的誡命中,他要耶穌囘答那一條是最大的,最重要的。這麽一來,這個問題就很大了,因爲當時的猶太人的夫子,把舊約裏所有律法的條例和典章放在一起,找到六百一十三條誡命。然後再把它們分類排隊,有重的,有輕的,有大的,有小的。孰重孰輕,衆説紛紜,莫衷一是,這就是那個問題的背景。律法師是想聼聼耶穌的說法是屬於哪個派別的,而不是因爲想遵行神的誡命。他是為了「好奇」,而不是為了「好學」- 想要知道了以後學以致用。說的明白一點兒,他的心不在「神」的身上,而在自己這個「人」的身上。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為主無所求、為己求一切」的人。他是「打著紅旗反紅旗」。表面看來,他想要知道誡命中那一條是最大的,其實經過多年來的「自我掛帥」,「自我膨脹」,他的「己」已經是「最大」的。從神的角度來看,這位法律的權威其實是自己最大的敵人;他成爲自己的「攔路虎」- 攔阻他來到真神的面前。神憐憫一百步,神也憐憫五十步,弟兄姐妹們,關乎神的旨意,有的時候我們和那個律法師是不相上下的 - 我們來到神面前想要「明白」,可是我們並不真正想要「遵行」,不過像那些雅典人一樣,把神的話當作新聞,說說聼聼而已。主的話是這樣説的:「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關鍵在願作,而不是願聼,雖然聼還是要聼,就是聼的時候態度要對,動機要正。

所有誡命中最大的

對於這樣一個非常的人物,耶穌就要用一種非常的方式來幫助他。這個方式叫作Shema。耶穌沒有用高言大智,也不用智慧委婉的話,耶穌乃是用了密密麻麻六百一十三條裏面唯一講到「愛」的兩條誡命來回答他,而且開宗明義就提到聼啊(Shema)。一個主觀性很強的人,他往往是個不容易「聼話」的人。跟人談話,只有他講話的成份,沒有他聼話的部分。所以,在這裡主囘答他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可12:29-30)(註 : 希伯來原文裏面,Shema,「你要聽」,在「以色列阿」之前)當福音帶著神的權能來到的時候,「聼啊」是上帝宣告的一個特徵。我們固然要謙卑自己,俯就卑微的人像主一樣,可是福音本身是不打折扣的。福音的卓越性永不改變。保羅這種不卑不亢的態度,很可以從他在當時世界文化中心的雅典那篇著名的亞略巴古演説裏這句話作爲代表:「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 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今天,以Shema為首的申命記六章四節,已經成爲普世敬虔猶太人早晚祈禱的啓口成語,也是大部分猶太人會堂安息日聚會的開會宣告。所以,在誡命面前,特別在誡命中最大的面前,我們首先要縮小自己,洗耳恭聽。說話的是主,聼話的是我,工具要對,果効才有。同時在我們來看「所有誡命中最大的」以前,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要忘記這一切誡命後面那位最大的神,不然我們就難免會捨本逐末,緣木求魚。在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天地海和其中一切所有的神面前,人人都應當自卑,個個都須要謙虛,因爲經上記著說:「神賜恩給謙卑的人。」(箴言3:34)大衛王,以色列歷史上最英明的領袖曾這樣讚嘆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八福中間的第一個福氣就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耶穌也說過:「神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露出來。」所以如果我們囘轉成爲小孩子的樣式,我們不但領受最大的誡命,我們還要承受更大的祝福。
「誡命」出现在申命记里三十八次, 命令七次,加起来一共四十五次,是新舊約全書六十六卷裏面提到神的誡命(Commandment)最多的一卷書。所以,耶穌的囘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出於申命記六章四節,本來不足為奇,因爲「申命記」,顧名思義,就是重申神的誡命。然而,這條對人最大的誡命不是要人遵行,乃是要人愛神。「遵行」本身是戴著濃厚的律法主義和教條主義色彩的,特別是在舊約的時代,上帝彰顯公義,隱藏恩典,「遵行」本來應當是情到理到,神對人的要求。但是,神要我們愛祂,不但要愛祂,而且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來愛祂。這,就是我們今天的副題:「為著愛」。

為著愛

英文中有一句諺語:Hindsight is always 20-20。翻出來就是:凡事囘頭看,縂是一清二楚的。 新約裏,使徒保羅勉勵他的同工提摩太說:「命令的總歸(目的)就是愛。」 (提前1:5)另外,主耶稣也說過:「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爱我的。」 (约14:21) 從耶稣這兩句話,我們很清楚看到愛神和遵守祂的誡命之間不可分割的關係 –裏面若是有愛,外面就能遵守,「愛主」和「遵守」是一体兩面的現象,是裏應外合的表現。所以約翰在年老的時候勉勵門徒說:「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弟兄姐妹們,今天神要我們學習的功課,不只在乎順服,更在於愛神,因爲愛神是主動的,順服是被動的;愛神是積極的,順服不免流於消極。所以我們在教會裏要講順服,但更要強調愛神,因爲它是最大的誡命。

今年(2005)是水門事件的主角Chuck Colson 蒙恩信主30周年紀念。Colson是波士頓人,1969到1973年作過尼克松總統的特別顧問,位居高層,權傾一時,後來因爲间接渉入水門事件,被判入獄。就在訴訟的當中,他找到了生命的意義和人生的目的。 Colson出獄了以後成立監獄團契(Prison Fellowship),致力於犯人全人關懷和監獄制度改進的工作,已達三十年之久。監獄團契的工作遍及美國本土50州和世界其它一百一十個國家。他的一本暢銷的書,愛神(Loving God),裏面記載了很多基督徒為了愛上帝而作的一些可歌可泣的真人真事。其中,最讓我受益匪淺的是一個俄國醫生,Boris Kornfeld,的故事。Dr. Kornfeld,是猶太人, 在五十年代蘇聯的監獄裏很清楚地得救。然後他就想方設法,要把他對這位耶穌的愛,告訴其它的犯人,只是因爲獄卒看得緊,沒有機會。在一個冬日,天色陰暗的下午,這個千載難逢的時刻終于來到。那天,Dr. Kornfeld給一個年輕人動割除腸癌的手術。手術以後,等病人恢復的時候,在手術室外的病房裏,照醫務室的規定Dr. Kornfeld可以有一段單獨的時間跟病人相處。抓住這個機會,Dr. Kornfeld不顧一切地把他新找到的信仰以及内心中的喜樂,一點一滴的全都告訴了這個患了絕症的病人。起初,因爲麻醉劑葯効的緣故,這個年輕人在昏睡中沒有聼到太多關於Dr. Kornfeld年輕時候的背景,為什麼他起初是滿腔熱血地支持蘇維埃的革命戰爭,為什麼後來受牽連,被整肅,被放逐,到目前在西伯利亞的Gulag 作醫生。可是Dr. Kornfeld的熱忱吸引了他,使他慢慢清醒,開始注意到這個坐在旁邊的醫生所講的完全不是自己的病歷,而是對方的經歷。從下午到徬晚華燈初上時,Dr. Kornfeld開始分享他如何聼到福音,如何找到基督成爲他心中的至寶。然後,Dr. Kornfeld開始在這個素昧平生的病人面前向上帝懴悔。這個時候病人已經完全清醒過來,雖然傷口隱隱發痛,但他開始一字一句很注意聼醫生的個人見證 – 為什麽他信天地中間有一位主宰;為什麽他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為什麽他信聖經是神的啓示,使我們可以不但認識而且可以接受耶穌作爲他的主和救主。Dr. Kornfeld這樣熱衷地對這個病入膏肓的人傳講耶穌,是完全不計後果的。他不但忘了時間,更可怕的是他忘了「隔牆有耳」,在完全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裏,他所犯的罪和叫人民吸食鴉片沒有兩樣。他所犯得的罪是死罪,是不須要判決的死罪。

時過子夜,Dr. Kornfeld等到病人狀況穩定,進入熟睡以後,才拖著疲乏的身軀離開病房,凖備囘自己的辦公室小睡一會兒,可是就在昏暗的走廊上才沒走了幾步,忽然背後黑影裏一個箭步地躥出一個手持鉄錘的獄卒,二話不説就朝這「人民的公敵」的後腦勺猛搥了八下。第二天,病人很早就被外面嘈雜的聲音所吵醒。經由其它的病人,他才知道早晨四點鐘護士換班的時候,有人發現Dr. Kornfeld趟在血泊當中奄奄一息,走廊的和天花板上到處都是血跡。其他的醫生雖然馬上把Kornfeld抬到附近的手術房,緊急搶救,但為時已晚,囘生乏術。

這個故事的結局,是否有點像那些希臘神話悲劇的完結篇呢?事實不然。Dr. Kornfeld一生只給了一個人傳福音,一個在西伯利亞監獄裏換了絕症的病人。可是我們感謝主,因爲聖經上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Dr. Kornfeld的見證沒有枉費。

這個病人後來不但因爲受到神的愛感動,自己也信了主,而且他奇跡似的病得醫治,渡過了艱苦的勞改,最後被放逐到西方,向全世界人作耶穌基督的見證。這個病人日後成爲二十世紀俄國偉大的文學家,《收容所群岛》的作者,1972年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他的名字就是Alexander Solzhenitsyn 亞歷山大、索忍尼新。

Chuck Colson 的書和他自己出獄以後的見證,讓我們不得不信服神的話:「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羅8:28)人生在世,不如願的事十常八九,可是如果我們愛神,就會得益處,那怕是犯了罪,成了階下囚的時候,因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更何況「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箴言24:16) 主的寳血是永遠有功效的,主的恩典是永遠夠我們用的。最近一期時代周刊(Time)的封面報導全美國最有影響力的二十五個教會領袖, 七十三歲的Chuck Colson名列其中,豈不是「愛神」和「神的愛」最好的明證麽?

彼此相愛

現在我們囘到馬太二十二章的經文,繼續思想我們的主題。二十二章39節說:「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耶穌的意思就是説,既然「最大」就是「最重要」的意思,「愛人如己」和「愛神」是同等的重要,也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來愛別人。耶穌在這裡不須要重復,因為他曉得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生下來就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沒有人不會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來愛自己的。可是,我們能不能在愛人如己這件事上作到盡心竭力的地步呢?我自己承認我作不到。不但作不到,而且有的時候讀經讀得太過草率了,沒有好好去思想。是的,主是這個意思的:祂要我們在愛人方面也要盡心、也要盡性、也要盡意、也要盡力,像愛神一樣,像愛自己一樣。「盡心」,就是説要從我們内心的深處來接納別人,像基督接納了我們一樣。而且,我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看別人比自己強,彼此順服。在教會裏,我們是要作完全人,但是聖經原來的意思是我們要向完全進行。我們都不是完人。有時候我想到這裡也覺得挺有意思的:我們雖然是蒙恩的罪人,沒有罪惡滔天到一種完蛋的地步,可是也沒有到了完人的程度。還好我們都不是完人,不然大家被提見主,地上的教會豈不要關門大吉?因爲我們不完全,所以要彼此寬容。古人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我們在教會服侍主,真應當互相包容,對人不可求全責備,有高山必有深谷,必須善於用其所長,避其所短。何況恩賜的長短往往是相對而並不一定是絕對。明太祖朱元璋有句經驗談:「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們不只要容人之短,容人之隙,容人之錯,容人之諍,更要容人之長,願意因別人的成功而喜樂,特別對那些比我更成功的人。「盡性」,是性命,不是性致,性致來了就愛,性致沒有了就不愛。講得白一點,我們對人的愛是要愛到一個貼上老本地步才叫盡性。聖經上講:「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這是極度的愛。人都是愛自己性命的,現在主能夠要求我們為人捨命,付出超過對自己的愛,(不只於「如己」而已)因爲主自己就是這樣的:「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3:16)他自己也說過,他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這不是別的,這就是「盡性愛人」的真意。 「盡意」,英文聖經一律翻譯成Mind。「意」,就是意念的意思。這裡我們的解讀是:神要我們在思想上,在通過大腦的深思熟慮後,還是能愛祂。是透過理智的愛,是更難的一關。中古世紀改教以前的說法是:「信仰即可,不必思攷,」這是絕對錯誤的觀念。聖經裏從來沒有講到神要人不用他的思考力,只是要我們用在對的地方,譬如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4章8節)哲學導源于神學,是神學思想的延伸。起先,哲學的意義是愛智之學。Philosophy這個字是愛(Philio)和智(Sophie)的結合,是屬神的,因爲神就是愛(約壹4:16),神也是智慧的開端(箴言1:7)。人文主義擡頭以後,哲學雖然還是愛、智,可是慢慢變成愛慕智慧,崇尚智慧的學問,跟神學慢慢脫節。和馬丁路德同工,後來被稱爲德國教育之父的Phillip Malanchthon都免不了犯諸如此類的錯誤。十八、十九世紀的Emmanuel Kant和Georg Hegel開始都是研究神學的,可是當他們「從愛智慧過於愛神」進入到「愛智慧而不愛神」,就變成了哲學家。中國文化自古以來對「慷慨成仁」崇尚不如「從容就義」,認爲慷慨成仁易,從容就義難。原因何在?因爲前者出於勇氣固然不錯,但後者是勇氣加上智慧和仁愛,成爲智、仁、勇三結合的結晶,所以更爲難得。另一方面,神要我們「盡意愛人」,就是説我們愛人要有智慧,要為別人、為對方着想使我們的服侍作得更合宜,更有效。愛心加上智慧才是上乗之擧。

雨果的世界名著小説《悲慘世界》裏有一句至理名言是這麽說的:「當我們去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就會看到上帝的面。」去年我給至親好友寫聖誕卡的時候,我就附加了這句話的英文版:To love another person, is to see the face of God作爲彼此的勉勵。 我真是深深地相信愛神和愛人的確是同一個真理一体的兩面,我也是多麽地希望我們能彼此確實的相愛,甚至於到願意為弟兄捨命的地步。

最大的使命

從馬太二十二章裏「最大的誡命」,我們現在來看二十八章裏面講到的「最大的使命」。神給我們誡命,祂也給我們使命。神不只要我們愛祂,要我們彼此相愛,神也給我們工作要去完成。誡命是靜態的;使命是動態的。從兩處的經文之中,從靜態的誡命到動態的使命,我們盼望能一起來思想神對教會整體功用的標杆指南。
一般地説,我們想到馬太福音二十八章,我們就想到「大使命」,想到「大使命」我們就馬上聯想到傳福音。不錯,在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主耶穌確實是這麽說的。但是在這裡,馬太最後兩節是如此記載的: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所以,在馬太福音裏,主耶穌要我們至少作三件事:(1)使人作耶穌的門徒;(2)給人施洗;(3)把主的吩咐教訓人遵守。

傳揚福音

第一件事:使人作耶穌的門徒。使人作主的門徒是「傳揚福音」。傳福音人人有責。這是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神聖的使命。我們不管走到那裏,我們都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來與人分享這福音的好處。這個傳福音的使命是如此重要,在新約聖經裏面,事實上耶穌給了我們五個「大使命。」除了馬太福音二十二章、馬可福音十二章以外,另外三處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49; 約翰福音二十章21節以及使徒行傳一章八節。「傳福音」不只是我們的責任,更是我們的榮幸,我們有榮幸作基督的使者,把人帶進永生神的家裏。我不知道還有那一件事比這個更榮耀、更重要了。

加入團契

第二件事:給人施洗。受洗,除了包括個人與主同死同復活的意義以外,更深一層的意義是團體性的。保羅在哥林多書十二章裏講到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的時候,他說,我們「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把受洗當作一個儀式,受洗是一件大事。它代表我們的與基督身體(教會)的認同。既然是用身體作比喻,那麽基督就是頭,我們都是身體上的肢體,所以,加入教會就是加入肢體的生活和團契。加州馬鞍山教會的牧師Rick Warren講得很好,他說:「基督徒蒙召,不只為相信,而且為團契。」(As Christians, we are called to belong, not just to believe.)我們帶領人信主,如果只信了而沒有加入團契的生活,我們的工作只作了一半。這個周末我的兒子從波士頓來看我們,穿著一件紅襪隊棒球世界冠軍的汗衫。他參加學校的少棒隊,很熱衷球賽。他們的教練常告訴他們,在球賽一局結束的時候,壘上的球員是不能得分的。球賽的目的就是要使球員囘到本壘得分,所以保羅要把人竭力帶到完全的地步,就是免得我們信徒在屬靈的道路上功虧一簣。

造就信徒

第三件事:把主的吩咐教訓人遵守。這在教會裏,我們通常管它作信徒造就。Rick Warren在馬鞍山教會常勉勵弟兄姐妹說:As a Church, we are called not only to reach people, but also to teach them. 教會存在的目的不僅要聯係群衆,而且要教導他們。他說的非常好:信徒造就應當不只是一些節目(Program)而已,而是需要把這些節目組織起來,成爲一個有系統的流程(Process)。我們須要成長,更須要有計劃的成長,使我們不但成長,而且成熟。
約翰一書四章八節:「神就是愛。」從最大的誡命到最大的使命,神是愛的源頭,一切都是為著愛。這是我們的生命,這也是我們的使命。

我們的使命

為著愛上帝,我們敬拜讚美
為著愛弟兄,我們交通分享
為著愛聖經,我們接受造就
為著愛鄰舍,我們甘心服侍
為著愛社會,我們廣傳福音